2014年6月27日 星期五
【危險人物】白曉燕綁架命案
銀壇藝人、骨肉折騰、肝腸寸斷,全民救女!.....
《1997年-白曉燕綁架命案》
1997年4月14日,台灣著名藝人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在台北住所離家上學途中被陳進興、林春生、高天民等三名綁匪綁架,當晚,白冰冰接到歹徒電話,要白冰冰到龜山鄉旁墓園,結果白冰冰除了在該地找到歹徒要求五百萬美元贖金的綁架勒贖紙條,女兒裸照三張和一截小指頭。警方接獲報案後,準備在付贖款時緝捕歹徒。
4月18日與19日,歹徒多次約定取款地點,共換了七個地點,但卻一直未現身。此時白冰冰為了確定女兒安危,曾透過歹徒詢問女兒一些問題,從而確認女兒還活著。
4月23日,歹徒再次來電,約定在新竹市交款,不過歹徒再次爽約未現身。
4月25日,歹徒再度約定在桃園取款,但仍未現身。此時警方已掌握歹徒行蹤,逮捕了共犯林致能、吳再培。警方另在三重市發現主犯
陳進興和林春生,警方立即圍捕,雙方經過短暫槍戰,歹徒逃跑。陳進興的太太張素真則因企圖掩護陳進興逃跑被警方逮捕。
4月26日,警方推斷白曉燕應該還活著,若不儘早發佈查緝陳進興及林春生,人質反而會有危險。白冰冰上午舉行記者會,請求全民一起救白曉燕。各大媒體均以頭版擴大報導。媒體記者與電視台衛星新聞轉播車擠爆白冰冰家門口。27日,警方以親情攻勢,發動歹徒親人於電視上公開喊話,要歹徒釋放肉票。當天警方也確定高天民涉案。
4月28日,白曉燕屍體被發現,綁匪在撕票後,將屍體棄屍臺北縣泰山鄉中港大排,法醫驗後認為死亡已八到十天,死因為頭、腹部遭受重擊,導致肝臟破裂,大量失血,再以尼龍繩從正面勒斃。檢方在屍體胸腹間掏出多達五百C.C的內出血量,遭切除的左小指斷指以細鐵絲緊捆止血,並發現處女膜有破裂新痕,顯示死者生前遭嚴重凌虐性侵。警方宣佈,全面追緝在逃嫌犯陳進興、林春生、高天民。此後三人也開始逃亡。
8月19日民眾檢舉發現林春生和高天民,林春生被警方逼往防火巷中,林春生身中六槍身亡。
11月17日,警方接獲線報於台北市石牌路發現高天民,隨即前往圍捕,雙方發生槍戰。高天民無路可逃之下舉槍自盡。
11月18日,陳進興於午間闖入台北市一間民宅內,企圖強暴一對沈姓姊妹未果,警方接到民眾報案隨後趕到,但被陳進興逃脫。晚間七點鐘,陳進興闖入南非駐中華民國大使館武官卓懋祺家中,挾持卓懋祺一家五口,打電話向北投分局聲稱自己遭到司法迫害,要求接受外國記者訪問,使整件事情升高成為國際事件。因英文中國郵報記者包杰生與卓懋祺熟識,受邀首先以電話採訪陳進興。凌晨0點32分,台視主播戴忠仁與陳進興電話連線,獨家專訪陳進興。之後,陳進興陸續接受了包括法新社、中視等國內外十餘家媒體的電話訪問,侃侃而談他對自己犯案的心路歷程,試圖將自己英雄化。在陸續釋放受傷人質,並與台北市刑警大隊大隊長侯友宜及時任民進黨中評會主委謝長廷、監察委員葉耀鵬談判溝通後,陳進興同意棄械投降,人質危機才告落幕。此事件造成兩名人質受傷以外,更首開台灣媒體透過電話現場專訪綁架犯的先例。
陳進興落網後,經由DNA的比對,證實他在逃亡期間,陸續犯下了19件以上的性侵害案件,年紀長的受害人已超過60歲,但年齡最小的受害人卻只有13歲,令人髮指。陳進興在逃亡期間侵入民宅,還時常在被害人家人或男友前施暴,強暴婦女後還大吃大喝一頓,搶劫看得見的財物,還恐嚇被害人如果報案,一定回來報復,許多被害人因而噤聲。因此據辦案人員透露,實際受害者可能遠超過19人。
1998年1月23日,板橋地方法院宣判,判決陳進興五個死刑、兩個無期徒刑;張志輝無罪,當庭獲釋。張素貞日後也被判無罪。白冰冰對此判決表示不滿,認為兩人之前對命案一定知情,正義未獲彰顯。12月24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判處陳進興三個死刑確定,依法已可立刻執行槍斃。檢警考量到白曉燕命案仍有共犯等細節未釐清、陳進興可能仍涉及其他重大刑案、以及當時懲治盜匪條例存廢爭議等因素,並未立刻執行槍決。
1999年10月6日,陳進興於台北看守所槍決伏法。
2014年6月9日 星期一
【危險人物】連環殺手達瑪(Jeffery Dahmer同性戀食人案)
寂寞難耐、戮殺情人、雪櫃藏屍、姦屍吃人.....
《1988年1月至1991年7月-Jeffery Dahmer同性戀食人案》
Jeffery Dahmer(譯音:達瑪),是美國著名的連環殺手性罪犯。因為他是1名同性戀者;有戀屍和吃人的癖好,也被人稱為〝同性戀食人王〞。
他在1978年至1991年期間,一共謀殺了17個人。還涉及多樁謀殺案、強姦、肢解、姦屍和吃人案件。
由於Jeffery Dahmer 曾經威脅一個被害人說,要將他切開來吃掉,因此警方給他的外號就是食人狂魔(the cannibal)。事實上,他的確吃過被害人的屍體。
1978年6月18日,Jeffery Dahmer 搭載了1名男性(Stephen Hicks)回到他父親的家發生性關係。當(Stephen Hicks)準備離開時,被 Jeffery Dahmer 用啞鈴敲他腦袋,然後將他扼死。隨後他將屍體肢解並埋在後院。
1987年9月,Jeffery Dahmer 再在酒吧結識了1名26歲男子(Steven Tuomi)殺害了他。他將屍體帶回祖母家,跟屍體做愛,當著屍體手淫,然後將他屍體肢解。
1988年3月,Jeffery Dahmer 再次殺死了(Richard Guerrero),Richard 當時正準備去朋友家玩。Jeffery 在途中遇到了他,然後帶他回到家裡殺死了他。
1988年9月26日,Jeffery Dahmer 因性侵犯猥褻1名13歲男孩而被逮捕。
1989年3月,Jeffery Dahmer 在同性戀酒吧結識了1名男子(Anthony Sears),他們回到Jeffery 祖母家做愛後,Jeffery 將自製安眠藥放進酒杯裡,等到 Anthony 睡過去以後,Jeffery 將他殺掉。
這次Jeffery 把 Anthony 的腦袋用水煮開,把他的皮膚割下來,風乾以後,把他頭顱塗成灰色,然後帶回家做紀念。
1990年至1991年期間,Jeffery Dahmer 故態復萌。他一共殺死了大約12名男性:(Edward SMith)、(Raymond SMith)、(Ernest Miller)、(David Thomas)、(Curtis Straughter)、(Errol Lindsey)、(Anthony Hughes)、(Konerak Sinthasomphone)、(Matt Turner)、(Jeremiah Weinberger)、(Oliver Lacy)和(Joseph Bradehoft)。
所有殺人過程都極其殘忍,其中尤以(Konerak Sinthasomphone)。後來証實(Konerak Sinthasomphone)是1988年被Jeffery Dahmer 性侵犯1名13歲男孩的親兄弟。
1991年5月27日的凌晨,Jeffery Dahmer 誘騙1名14歲男生(Konerak Sinthasomphone)到自己的公寓裡,他將該名男生迷倒後進行性侵犯後,自己去外面買啤酒。
男生(Konerak Sinthasomphone)醒過來,逃了出來。他跑出公寓,光著屁股,肛門留著血,由於安眠藥的作用走路蹣跚,完全憑著自己的本能逃生出來。碰巧有2名女孩路過,然後報了警。
Jeffery Dahmer 發現以後,跑過來試圖將(Konerak Sinthasomphone)拖回去,但由於2名警員趕到,因此未能得逞。
Jeffery Dahmer 告訴警員他倆是同性戀,還訛稱(Konerak Sinthasomphone)是他19歲的男朋友,他們發生了爭執,所以喝醉了。
警員隨後走進Jeffery Dahmer 的公寓繼續問話,他們發現公寓裡儘管氣味很難聞,但是收拾得非常整潔。在談話中,Jeffery Dahmer 表現得溫文爾雅,非常配合。2名警員不願意介入這種同性戀之間的糾紛中,隨後就離開了,將(Konerak Sinthasomphone)留在Jeffery Dahmer 家裡。由於(Konerak Sinthasomphone)昏睡過去,因此警員並沒有詢問他,也沒有作進一步的調查。
隨後,Jeffery Dahmer 扼死了(Konerak Sinthasomphone),和他的屍體進行性交,然後肢解屍體。Jeffery Dahmer 將他的腦袋保存,當作紀念品。
1991年7月22日的晚上,Jeffery Dahmer 誘騙另1名黑人青年(Tracy Edwards)到他家並想將他殺害,後來被銬起手銬的(Tracy Edwards)僥倖逃脫並遇上正在巡邏的2名警員,(Tracy Edwards)告訴警察他附近的1名鄰居揚言要剖開他的心並吃掉。
警員隨即到Jeffery Dahmer 的公寓調查事件真偽,最終警員在Jeffery Dahmer 的家發現大量人頭和殘肢,雪櫃裏更有切好的人肉和一個人頭!Jeffery Dahmer 終於被逮捕了。
Jeffery Dahmer 被捕承認了一切罪行,交待了其它屍體的埋藏地點。他因為16樁殺人案件而被起訴。有案可查的殺人案件實際上是17樁,不過因為(Stephen Hicks)的屍體找不到,所以並沒有提出起訴。
1992年6月,Jeffery Dahmer 被法庭判處15個無期徒刑,合併執行有期判刑1070年。
1994年11月28日清晨,Jeffery Dahmer 在服刑期間被1名黑人囚犯(Christopher Scarver)殺死。
2014年6月1日 星期日
【危險人物】澳門八仙飯店滅門慘案
飯店東主一家八口遭滅門,人肉叉燒包掀起全民恐慌!.....
《1985年-澳門八仙飯店滅門慘案》
澳門八仙飯店滅門慘案在1985年8月發生,當時有泳客在黑沙灣發現人體殘肢,警方經一年多的抽絲剝繭調查,拘捕八仙飯店的約50歲東主(黃志恆),懷疑他與舊東主鄭林因錢銀生怨,鄭一家八口及兩名親友被人斬殺肢解,年齡由7歲至70歲。
(黃志恆)其後將整間飯店據為己有,成為東主繼續經營。
滅門慘案案發後,警方只尋回各死者部分殘肢,(黃志恆)被捕後扣押期間,在獄中以汽水蓋割脈自殺身亡,惟其一直未肯承認殺人,案中處理遺體的手法以至疑兇有沒有同黨,至今依然成謎。
香港過去亦曾發生滅門案,但哄動程度則低於八仙飯店慘案。
1987年4月8日,警員(鄭炳和)夫婦及兩名年幼子女,被發現倒斃葵涌警察已婚宿舍住所內,警方調查後在同年4月19日,在羅湖拘捕一名27歲姓黎入境男子,相信與案有關,黎事後被落案控以有關罪名。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