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0日 星期六
【危險人物】台灣清大洪曉慧王水溶屍案(*資料版)
四角戀情錯綜複雜,同窗姊妹為愛反目,妒火中燒溶屍了斷.....
《1998年3月9日-台灣清大王水溶屍命案》
1998年,當時24歲的(洪曉慧)是台灣清華大學輻射生物研究所的高材生,卻跟同齡同班好友(許嘉真)先後愛上29歲的學長(曾煥泰)並交往,但其實(曾煥泰)早已在校內有一個固定的女友。
(曾煥泰)雖對外表示他對兩女均僅視為妹妹、朋友,但實際上曾煥泰早已分別與兩女發生多次性行為。
1998年3月6日上午,(許嘉真)將信用卡借給(洪曉慧)代購買化妝品後,(洪曉慧)交還信用卡及化妝品給(許嘉真)。
1998年3月6日晚間,(許嘉真)、(洪曉慧)、(曾煥泰)3人一同外出,(許嘉真)到鞋店選購物因刷爆被店方拒絕,(許嘉真)當場指摘(洪曉慧)是否趁先前代購物時刷爆卡,雙方口角。(洪曉慧)認為(許嘉真)故意設計陷害她,心生不滿。
1998年3月7日凌晨,(洪曉慧)約(許嘉真)到校內演講廳談判三角戀情,洪要求許退出,兩人發生激烈爭執,(洪曉慧)以雙手掐住(許嘉真)的頸部,朝地面撞擊,導致(許嘉真)頭部因重擊地面大量流血,最後昏迷。(洪曉慧)怕她醒來跟學校告狀,自實驗室取出「哥羅芳」朝(許嘉真)後腦淋下,然後將(許嘉真)藏在演講廳冷氣機旁,並以紗布擦拭演講臺前血跡。
1998年3月7日晚上,(洪曉慧)早上回到案發現場,發現(許嘉真)已窒息死亡,於是在實驗室內以硝酸、鹽酸混合成王水,成功以王水毀壞屍體,(許嘉真)屍體被發現時五官已腫爛難以辨認。(洪曉慧)為故佈疑陣,於命案現場還故意遺留一個她稍早與曾煥泰性交時曾煥泰所使用的保險套,丟在屍體左臂下方,企圖將命案現場設計成(許嘉真)是遭歹徒性侵殺人。
1998年3月9日,(許嘉真)被發現陳屍演講廳。
案發後,檢警很快就查出(許嘉真)與(洪曉慧)、(曾煥泰)的三角戀情,隨後因命案現場留有(洪曉慧)的指甲,命案發生後(洪曉慧)仍使用(許嘉真)的信用卡,以及使用(許嘉真)電子郵件帳號發信等證據.....
警方後來在(洪曉慧)租住處找到命案當天她穿的鞋子,鞋子上面沾有(許嘉真)的血跡,全案迅速被偵破。
案件偵破後,被羈押(洪曉慧)、(曾煥泰)立刻被國立清華大學退學。
1998年4月16日,新竹地檢署依殺人及毀損屍體2罪起訴(洪曉慧),求處無期徒刑。
1998年6月,經新竹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洪曉慧)均依殺人罪被判處15年、毀壞屍體罪被判處3年合計18年有期徒刑,並需賠償許家新台幣2417萬元。
2000年4月,(洪曉慧)被移到臺灣高雄女子監獄服刑後,曾先後4次呈報法務部申請假釋,但因殺人手法太過兇殘,法務部顧及社會觀感後均未批准。
2008年11月27日(洪曉慧)第5度申請假釋終被核准,2008年12月3日假釋出獄。
洪曉慧假釋出獄後,定居於高雄市前鎮區老家,三采文化出版事業有限公司主動聯繫洪,並提供予翻譯的工作。
洪曉慧以筆名「綵憶」翻譯作品,第一部作品《水意識》(WATERMIND)於2009年6月24日出版,2009年10月9日其翻譯的第二部作品《末日之生》(Darwin's Radio)出版。
2014年6月27日 星期五
【危險人物】白曉燕綁架命案
銀壇藝人、骨肉折騰、肝腸寸斷,全民救女!.....
《1997年-白曉燕綁架命案》
1997年4月14日,台灣著名藝人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在台北住所離家上學途中被陳進興、林春生、高天民等三名綁匪綁架,當晚,白冰冰接到歹徒電話,要白冰冰到龜山鄉旁墓園,結果白冰冰除了在該地找到歹徒要求五百萬美元贖金的綁架勒贖紙條,女兒裸照三張和一截小指頭。警方接獲報案後,準備在付贖款時緝捕歹徒。
4月18日與19日,歹徒多次約定取款地點,共換了七個地點,但卻一直未現身。此時白冰冰為了確定女兒安危,曾透過歹徒詢問女兒一些問題,從而確認女兒還活著。
4月23日,歹徒再次來電,約定在新竹市交款,不過歹徒再次爽約未現身。
4月25日,歹徒再度約定在桃園取款,但仍未現身。此時警方已掌握歹徒行蹤,逮捕了共犯林致能、吳再培。警方另在三重市發現主犯
陳進興和林春生,警方立即圍捕,雙方經過短暫槍戰,歹徒逃跑。陳進興的太太張素真則因企圖掩護陳進興逃跑被警方逮捕。
4月26日,警方推斷白曉燕應該還活著,若不儘早發佈查緝陳進興及林春生,人質反而會有危險。白冰冰上午舉行記者會,請求全民一起救白曉燕。各大媒體均以頭版擴大報導。媒體記者與電視台衛星新聞轉播車擠爆白冰冰家門口。27日,警方以親情攻勢,發動歹徒親人於電視上公開喊話,要歹徒釋放肉票。當天警方也確定高天民涉案。
4月28日,白曉燕屍體被發現,綁匪在撕票後,將屍體棄屍臺北縣泰山鄉中港大排,法醫驗後認為死亡已八到十天,死因為頭、腹部遭受重擊,導致肝臟破裂,大量失血,再以尼龍繩從正面勒斃。檢方在屍體胸腹間掏出多達五百C.C的內出血量,遭切除的左小指斷指以細鐵絲緊捆止血,並發現處女膜有破裂新痕,顯示死者生前遭嚴重凌虐性侵。警方宣佈,全面追緝在逃嫌犯陳進興、林春生、高天民。此後三人也開始逃亡。
8月19日民眾檢舉發現林春生和高天民,林春生被警方逼往防火巷中,林春生身中六槍身亡。
11月17日,警方接獲線報於台北市石牌路發現高天民,隨即前往圍捕,雙方發生槍戰。高天民無路可逃之下舉槍自盡。
11月18日,陳進興於午間闖入台北市一間民宅內,企圖強暴一對沈姓姊妹未果,警方接到民眾報案隨後趕到,但被陳進興逃脫。晚間七點鐘,陳進興闖入南非駐中華民國大使館武官卓懋祺家中,挾持卓懋祺一家五口,打電話向北投分局聲稱自己遭到司法迫害,要求接受外國記者訪問,使整件事情升高成為國際事件。因英文中國郵報記者包杰生與卓懋祺熟識,受邀首先以電話採訪陳進興。凌晨0點32分,台視主播戴忠仁與陳進興電話連線,獨家專訪陳進興。之後,陳進興陸續接受了包括法新社、中視等國內外十餘家媒體的電話訪問,侃侃而談他對自己犯案的心路歷程,試圖將自己英雄化。在陸續釋放受傷人質,並與台北市刑警大隊大隊長侯友宜及時任民進黨中評會主委謝長廷、監察委員葉耀鵬談判溝通後,陳進興同意棄械投降,人質危機才告落幕。此事件造成兩名人質受傷以外,更首開台灣媒體透過電話現場專訪綁架犯的先例。
陳進興落網後,經由DNA的比對,證實他在逃亡期間,陸續犯下了19件以上的性侵害案件,年紀長的受害人已超過60歲,但年齡最小的受害人卻只有13歲,令人髮指。陳進興在逃亡期間侵入民宅,還時常在被害人家人或男友前施暴,強暴婦女後還大吃大喝一頓,搶劫看得見的財物,還恐嚇被害人如果報案,一定回來報復,許多被害人因而噤聲。因此據辦案人員透露,實際受害者可能遠超過19人。
1998年1月23日,板橋地方法院宣判,判決陳進興五個死刑、兩個無期徒刑;張志輝無罪,當庭獲釋。張素貞日後也被判無罪。白冰冰對此判決表示不滿,認為兩人之前對命案一定知情,正義未獲彰顯。12月24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判處陳進興三個死刑確定,依法已可立刻執行槍斃。檢警考量到白曉燕命案仍有共犯等細節未釐清、陳進興可能仍涉及其他重大刑案、以及當時懲治盜匪條例存廢爭議等因素,並未立刻執行槍決。
1999年10月6日,陳進興於台北看守所槍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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