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暴童黨泯滅人性,虐殺少年天地不容!.....
《1997年5月14-秀茂坪童黨燒屍案》
1995年秀茂坪邨輕度弱智男子陳木清(花名三叔)被一班童黨欺負,陸志偉(花名阿雞
1997年5月14日晚上,當時年僅16歲的少年陸志偉,被一群為數14人的童黨引到
該班童黨將陸志偉(阿雞)當人肉沙包般毒打,(阿雞)被打到跌倒地上,他們仍不停手,
陸志偉(阿雞)經過持續虐打後,終於不支倒地,返魂乏術當場死亡。童黨在知道弄出人命
事發後,同被該童黨欺負的陳木清(三叔)到醫院求醫,警方從身受重傷的陳木清身上得到
秀茂坪童黨燒案件在1999年1月宣判。其中被告石子健轉為污點證人,6名主犯被判謀
2001年,被裁定謀殺罪成的6名少年上訴翻案,其中麥家豪被改判嚴重傷人罪,監禁刑
就是次事件,有社工認為,該班青少年可能是因為來自破碎家庭,缺乏家人的關心和愛護,
另外,有犯罪學專家認為,該班童黨是曾經看了一些描述黑社會的漫畫,於是便模仿漫畫內
事件過了10年後,2007年12月25日聖誕節,其中一名涉案的女童黨成員劉佩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