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0日 星期六
【危險人物】台灣清大洪曉慧王水溶屍案(*資料版)
四角戀情錯綜複雜,同窗姊妹為愛反目,妒火中燒溶屍了斷.....
《1998年3月9日-台灣清大王水溶屍命案》
1998年,當時24歲的(洪曉慧)是台灣清華大學輻射生物研究所的高材生,卻跟同齡同班好友(許嘉真)先後愛上29歲的學長(曾煥泰)並交往,但其實(曾煥泰)早已在校內有一個固定的女友。
(曾煥泰)雖對外表示他對兩女均僅視為妹妹、朋友,但實際上曾煥泰早已分別與兩女發生多次性行為。
1998年3月6日上午,(許嘉真)將信用卡借給(洪曉慧)代購買化妝品後,(洪曉慧)交還信用卡及化妝品給(許嘉真)。
1998年3月6日晚間,(許嘉真)、(洪曉慧)、(曾煥泰)3人一同外出,(許嘉真)到鞋店選購物因刷爆被店方拒絕,(許嘉真)當場指摘(洪曉慧)是否趁先前代購物時刷爆卡,雙方口角。(洪曉慧)認為(許嘉真)故意設計陷害她,心生不滿。
1998年3月7日凌晨,(洪曉慧)約(許嘉真)到校內演講廳談判三角戀情,洪要求許退出,兩人發生激烈爭執,(洪曉慧)以雙手掐住(許嘉真)的頸部,朝地面撞擊,導致(許嘉真)頭部因重擊地面大量流血,最後昏迷。(洪曉慧)怕她醒來跟學校告狀,自實驗室取出「哥羅芳」朝(許嘉真)後腦淋下,然後將(許嘉真)藏在演講廳冷氣機旁,並以紗布擦拭演講臺前血跡。
1998年3月7日晚上,(洪曉慧)早上回到案發現場,發現(許嘉真)已窒息死亡,於是在實驗室內以硝酸、鹽酸混合成王水,成功以王水毀壞屍體,(許嘉真)屍體被發現時五官已腫爛難以辨認。(洪曉慧)為故佈疑陣,於命案現場還故意遺留一個她稍早與曾煥泰性交時曾煥泰所使用的保險套,丟在屍體左臂下方,企圖將命案現場設計成(許嘉真)是遭歹徒性侵殺人。
1998年3月9日,(許嘉真)被發現陳屍演講廳。
案發後,檢警很快就查出(許嘉真)與(洪曉慧)、(曾煥泰)的三角戀情,隨後因命案現場留有(洪曉慧)的指甲,命案發生後(洪曉慧)仍使用(許嘉真)的信用卡,以及使用(許嘉真)電子郵件帳號發信等證據.....
警方後來在(洪曉慧)租住處找到命案當天她穿的鞋子,鞋子上面沾有(許嘉真)的血跡,全案迅速被偵破。
案件偵破後,被羈押(洪曉慧)、(曾煥泰)立刻被國立清華大學退學。
1998年4月16日,新竹地檢署依殺人及毀損屍體2罪起訴(洪曉慧),求處無期徒刑。
1998年6月,經新竹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洪曉慧)均依殺人罪被判處15年、毀壞屍體罪被判處3年合計18年有期徒刑,並需賠償許家新台幣2417萬元。
2000年4月,(洪曉慧)被移到臺灣高雄女子監獄服刑後,曾先後4次呈報法務部申請假釋,但因殺人手法太過兇殘,法務部顧及社會觀感後均未批准。
2008年11月27日(洪曉慧)第5度申請假釋終被核准,2008年12月3日假釋出獄。
洪曉慧假釋出獄後,定居於高雄市前鎮區老家,三采文化出版事業有限公司主動聯繫洪,並提供予翻譯的工作。
洪曉慧以筆名「綵憶」翻譯作品,第一部作品《水意識》(WATERMIND)於2009年6月24日出版,2009年10月9日其翻譯的第二部作品《末日之生》(Darwin's Radio)出版。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