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30日 星期四

【危險人物】"六國大封相"洛克道滅門案(*資料版)


冷嘲熱諷,無名怒火,燒死全家,大小不留.....

《1951年11月5日-洛克道滅門案/六國大封相兇殺案》

1949年,曾當過國軍軍官的(朱盛才),帶着一筆小財,從中國大陸到香港投靠哥哥(朱醒材),其時兄長在美國經商,他與大嫂(關月娥)居於灣仔駱克道359號4樓。
後來,(朱盛才)因已花光自己的錢,常向大嫂要錢,(關月娥)、(關月美)及(陳肖)3名女子,開始對(朱盛才)冷嘲熱諷。
(朱盛才)和(吳三姑)之間的曖昧關係,亦引起大嫂(關月娥)不滿,並不再財政上支持他,不久,(吳三姑)搬出單位。其實(朱盛才)與(吳三姑)並無曖昧,反而他與(黃綺文)感情要好,黃其後搬往九龍石硤尾居住;朱為了避開家人冷嘲,不久亦搬往黃家同居。
在一次吵架中,盛怒的(朱盛才)表示遲早要上演一場《六國大封相》,但仍被3名女子奚落;家中的工人亦站在同一陣線,對他加以嘲諷。這段期間,(朱盛才)悄悄買下一把砍柴刀及電油,放在家中。

1951年11月5日,(朱盛才)返回灣仔駱克道單位收拾物件,3名女人罵他「生人霸死地」,雙方發生爭執。他即時衝入廚房,抽出砍柴刀,衝回屋內,將門鎖上。
(朱盛才)對(關月娥)表示:「你們不是渴望看我的《六國大封相》嗎?我早已準備好,這把刀也給你們買下個多月了,今天我就要大開殺戒!」說罷便先向大嫂(關月娥)揮刀狂斬。(關月美)上前制止時,頭部及雙手被砍中,負傷奔出單位求救。(朱盛才)此時衝進頭房,一刀劈向(關月美)年僅3歲的女兒,腦漿四濺,當場斃命。陳肖正欲逃命,但被亂刀砍死;欲奔下樓求救的老工人黃美走避不及,身受重傷。
(朱盛才)在自己的床下,拿出一罐預備好的電油,倒滿一屋,縱火焚燒。當他準備逃走時,4歲男童(黃世榮)嚇得呆站,(朱盛才)隨即將他抓起,從4樓拋出街外。男童(黃世榮)跌在圍觀火災的人群中,頭破血流,左足折斷,身受重傷。
在事發後,(朱盛才)沒有立即離開現場,反而混入人堆當中,目擊消防員及救護人員將一個又一個焦頭爛額的傷者從唐樓內抬出。

這場《六國大封相兇殺案》,最終釀成3死3傷,死者為(陳肖)、(關月娥)及(黃小綸),傷者則為(關月美)、(黃世榮)及(黃美)。其餘住客因為外出工作或上學,避過一劫。

1951年11月8日,(朱盛才)到中環警署報案室自首。據他的供詞,案後當時本想跳樓同歸於盡,但見街上站滿途人,於是趁亂逃走。逃亡時,他曾跑到女友(黃綺文)及友人的地方暫避,但由於案件極為轟動,沒人願意收留,只好向警方自首。

經法庭審訊後,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朱盛才)傷人和謀殺罪名成立,於1952年5月判處繯首死刑。

(朱盛才)在一封寫給警方的自白書中,剖白自己受家中女人冷嘲熱諷,又指原本只想放火燒屋,但大嫂(關月娥)大力反抗,才令事件一發不可收拾,自己前往自首無非是想「抵命」以作為補償。他又指,最痛恨的是(關月美),因她趕走了女友(黃綺文)。

此發生於1950年代的兇案已被人遺忘,但案中提到的《六國大封相》,已成為香港俚語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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