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7日 星期六

【危險人物】北角寶馬山雙屍命案(*資料版)


凌辱虐殺曝屍荒野,天妒「英」才轟動全港...

《1985年-北角寶馬山雙屍命案》

1985年4月20日,兩名英國籍學生,(Kenneth McBride)和(Nicola Myers),在前往寶馬山附近的郊野公園後失蹤。
翌日,一名晨運客在北角寶馬山配水庫附近的荒地發現兩人屍體,二人死於草叢中,死狀恐怖。

男死者17歲(Kenneth McBride)被發現時穿藍色失仔褲,上衣掀起,雙手反綁,全身上下共有百多處傷痕,被木棍架頸狂踏,最後窒息致死;女死者18歲(Nicola Myers),被發現時上身一件米黃色恤衫鈕扣被解開,幾乎全身赤裸,左眼球跌出,下顎遭打碎,全身共有五百多處受傷,二人死狀表情痛苦,估計女死者是被虐打凌辱,在垂死掙扎數小時後才死去。

當年香港警方高度重視此案,封鎖附近地區,並展開地氈式搜查。警方當時派出六百多名警員熬夜搜山和查詢三百名晨運客,又出動直升機高空搜索,最後搜獲女死者的底裙、手鐲、中式繡花鞋、在倫敦的生活照、胸圍鈕扣,以及兩截斷木棍,其中一截沾滿血,另一截則仍繞(Nicola Myers)的髮絲。警方為收集線索設立熱線,並封鎖附近的中興大廈,以問卷訪問居民。

據悉當時(Kenneth McBride)父親任職公司的一名總裁曾匿名懸紅五十萬元,協助警方破案。而警方則懸紅五萬元緝兇。但仍茫無頭緒。

直到案發六個月後,警方接獲線人消息,該線人稱在渡海輪上偷聽到案中主犯(彭信義)向友人吹噓自己殺了一名外國人,又指其腳上的球鞋正屬於案中男死者所有。警方於是根據女死者體內的精液、凶案現場遺下的內衣以及凶器等証據,出動逾百名探員跟進調查。

1985年11月28日,警方有組織及嚴重罪案調查科,先後在葵涌、深水埗及尖沙嘴拘捕十七人,當中包括涉案的三名成年被告(彭信義)、(譚士歡)、(趙偉文),以及兩名未成年的童黨(尹三龍)和(張有恆)。
化驗結果證實,尋獲的九號球鞋確實是屬於男死者(Kenneth McBride)。

少年犯(尹三龍)被捕後認罪,並作證指控其他四名被告。(尹三龍)供稱,事發當日他與(彭信義)、(譚士歡)、(趙偉文)及(張有恆)五人途經寶馬山,看見(Kenneth)和(Nicola)正在溫習,(彭信義)隨手拾起木棍向四人說:「不如過去同佢玩!」他們搶去(Kenneth)的金錶,(彭信義)要求與(Nicola)發生性行為遭拒絕,於是一面用棍毆打她,一面把她拉到山下強姦,事後還詢問其他人「要唔要」,又用燒烤叉指嚇其餘四人,要他們將二人殺死免留後患。結果五人把木棍架在(Kenneth)頸上,然後大力踩踏玩「搖搖板」,又拆去他肩上的繃帶及用(Nicola)的衣裙勒他的頸項,(Kenneth)痛苦掙扎,最後氣絕身亡。他們又把木棍及汽水瓶放進(Nicola)的陰部,直至其幾乎死去,再以木棍施刑,最後(Nicola)失救而死。

1987年1月20日,法庭判處五名被告謀殺罪成,案中主犯(彭信義)、(譚士歡)、(趙偉文)被判死刑,其後按照慣例赦免死刑改判終身監禁;(尹三龍)和(張有恆)因犯案時未滿十八歲,要待成年後等候英女皇發落,決定往後的刑期。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前夕,(尹三龍)未知道其刑期,(尹三龍)的家屬與其他同類少年犯的家人,曾到前港督府示威,要求港府為這班少年在囚人士訂下實際刑期。

1998年,受害人家屬寫信給當時任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為(尹三龍)求情,最後行政長官確定其刑期為27年。而另一在犯案時未成年的(張有恆)已被確定35年刑期。

2004年9月29日,在扣除假期之後,35歲的(尹三龍)獲准出獄與家人團聚,並在懲教署安排下,在一所律師樓任職,重獲更生。
(尹三龍)出獄當日,成為各大傳媒的追訪對象,他表示在獄中看到一篇報導,發現受害人的父母表示已經原諒及寬恕他,對他造成莫大震撼,讓他明白寬恕及原諒的重要。並向受害者家屬致歉及致謝,亦承諾日後會好好做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