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0日 星期三
【危險人物】葵涌警察宿舍四屍滅門命案
出牆紅杏,引狼入室,斷送天倫,自招滅門.....
《1987年 - 葵涌警察宿舍四屍命案/葵涌警察宿舍滅門案》
1987年4月7日,住在葵涌警察宿舍B座五樓的1名警員37歲(鄭炳和)及其35歲妻子(李鳳鳴),10歲女兒(鄭婉雯)和5歲兒子(鄭梓杰),一家四口慘遭滅門。4名死者被警員(鄭炳和)同袍發現倒斃伏屍於該警察宿舍住所內。
死者經過法醫驗證後,證實致命原因,(鄭炳和)和(李鳳鳴)是被割喉致死;(鄭婉雯)和(鄭梓杰)是失血致死;各人均身中多刀,血肉模糊,死狀恐怖。
1987年10月,警方正式拘捕了1名曾經在旺角任職舞廳大班男子25歲(黎新來),並揭發(黎新來)與(鄭炳和)妻子(李鳳鳴)有染。滅門慘案另有曲折內情,案中有案.....
(鄭炳和)因查案而邂逅了當時在旺角舞舞工作的舞小姐(李鳳鳴),2人結婚初期,(李鳳鳴)亦安分守巳留在家中相夫教子,但後來(李鳳鳴)紅杏出牆,跟以前認識的舞廳大班(黎新來)有染,2人經常出雙入對。
2人姦情被(鄭炳和)識破後,(李鳳鳴)竟計劃安排情夫入屋謀殺親夫,(黎新來)在殺人期間因驚醒鄭家一對子女,他索性殺掉兩童,(李鳳鳴)阻止不果與(黎新來)發生糾纏,斬得興起的(黎新來)凶性大發,竟將(李鳳鳴)斬致幾乎身首異處。
(黎新來)殺人後,將預先用毛筆寫下的欠債追數字條留下,企圖誤導警方以為貴利追債尋仇而殺害(鄭炳和)一家四口。結果最後警方憑著毛筆字條這線索而破案。
經審訊後,(黎新來)被法庭裁定3項謀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
1988年12月(黎新來)上訴被駁回,1990年獲特赦改為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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