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5日 星期一
【危險人物】元朗大旗嶺村膠桶英泥藏屍案
誤交損友,孝子喪命,石屎封屍,不見天日.....
《1999年-元朗大旗嶺村膠桶英泥藏屍案》
1999年12月11日, 一名(22歲)手表維修技工胡清河,被損友們誘騙到大旗嶺村一間村屋,被迫交出財物後,便被人勒死。為了毀屍滅,兇徒們買了水泥及大膠水桶,把屍體放入大膠桶內再灌入水泥,然後棄置在村內一條明渠的橋底。由於位置隱蔽,所以一直未被察覺,直至青年的女友發覺自他失蹤後,銀行戶口及信用卡多次被盜用,於是便通知他的家人報警。這宗案件,在死者失蹤十一日後才被揭發。
3名被告(23歲)陳文輝、(18歲)方耀良、(19歲)陳瑋瑤,3人均無業,被控謀殺男子胡清河,經審訊後,陪審團一致認為首被告沒有意圖殺害及嚴重傷害死者,裁定他罪名較輕的誤殺罪。
另2名被告則謀殺罪名不成立。而各人已承認妨礙合法埋屍罪。案件主管對裁決感到驚訝。
控方指出,首被告早已認識從事鐘表維修的胡清河,99年12月初,3名被告計畫盜取他的金錢,首被告於案發當日早上,訛稱找胡清河修理手表,將他騙到大旗嶺村屋內,並與另2名被告將胡綁起。
3名被告隨後逼使胡講出提款卡密碼,由第3被告及首被告女友負責出外從胡的戶口提取一萬元,但胡不肯說出其他提款卡密碼,首被告用棍打他頭顱,又從後以繩勒死胡,3名被告脫去死者衣服,將屍體放置膠桶內,再灌注英泥漿棄置村屋附近橋底。
警方從胡的手提電話記錄,發現多個電話源頭是首被告的手提電話,及大旗嶺一村屋,遂於同月22日拘捕3名被告。
首被告自辯時指出,因胡拒付「外圍波」彩金, 遂將他禁錮,取去他的提款卡及密碼提款,首被告將胡鬆綁時,胡突然襲擊他,首被告情急下將胡殺死,案發時只有他在村屋內,次被告和第3名被告分別出外為胡購買河粉及提取金錢,兩人不在現場,也沒有參與殺人。
次被告及第3被告作供時,則表示案發時不在現場,又指被拘捕後及錄影會面前,遭警方毆打及誘騙,在錄影會面時招認警方教導他們所說的一切,並承認謀財害命。但事實並非如此。
案件於2001年判刑,高院陪審團退庭商議3日2夜,近34小時後,裁定3名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僅案中首被告誤殺罪名成立。
死者胡清河是家中獨子,其父母得知三名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只有首被告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後,在庭外大呼「無理由」,又叫道「咁我個仔死得冤枉!」!胡父更斥責被告「令胡家家散人亡」!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