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日 星期日

【危險人物】吳志達地下密室姦殺案(Charles Ng / Leonard Lake 強姦虐殺案)


荒淫無度殺人狂、後園骸骨盡曝光.....

《1980年 - 吳志達地下密室姦殺案》

吳志達(Charles Chitat Ng),生於香港,1960年12月24日。於1980年代移居美國。
(吳志達)曾在著名學府聖若瑟書院接受初中教育,但因企圖縱火燒校內的崇拜堂而被開除出校。吳父將其送往英國寄宿學校讀高中,但他又因偷竊而被學校開除。
1970年代(吳志達)獲得美國一所大學錄取,以學生簽證身分前往美國加州,但在一個學期後退學;後來因交通肇事逃逸而被起訴。
(吳志達)雖然並非美國籍,但他虛報其出身地為美國,成功入伍美國海軍陸戰隊,翌年被擢升為軍士,但他又因偷竊軍火而被革職及判監,中途逃獄返回加州。
(吳志達)逃獄後藏身於Leonard Lake 的家,二人一拍即合,而且彼此都有著相同的瘋狂性虐幻想,他們開始策劃一項瘋狂行動〝米蘭達行動〞。
他們在農場建造了一棟隔音的地下密室以執行計劃,經常幻想著(長時間對性奴隸的施虐)......

1983年至1985年期間,(吳志達)和 Leonard Lake 聯合犯案,在美國北加州一帶綁架了最少25名男女和孩童並禁錮於Leonard Lake 的農場地下密室之中,被擄走的人多為女性,受害人最終全部被殺害。
女受害人在禁錮其間被迫當性奴隸,(吳志達)和 Leonard Lake 迫令她們擺出性感姿勢,然後將她們虐待、折磨、強姦、直至虐殺;他們將受害人的屍首放在自製的焚化爐火化。部份姦殺過程更被拍攝紀錄。在錄像中常出現嬰兒哭泣聲。此案件轟動美國及香港。

1985年,Leonard Lake 因非法持有槍械罪被捕,他在獄中服食藏在衣服內的氰化物毒藥自殺。警察前往Leonard Lake 在美國以東240公里(150英里)擁有的農場搜查,發現人類骸骨。
殺人事件被揭發後,(吳志達)及時逃亡至加拿大,但他又在當地因偷竊而被捕及判監禁。美國遂向加拿大提出引渡請求,但因引渡即會有判處死刑之虞,最初奉行「死刑不引渡」原則拒絶引渡。後來迫於美方的壓力,加拿大最終在1991年將(吳志達)引渡回美國受審。

1998年,(吳志達)被控以12項謀殺罪,受害者包括6男、3女及2名男嬰。(吳志達)利用一切司法程序的方法延宕,以致訴訟費用高至1400萬美元,是當時加州有史以來費用最高昂的案件。法院最後裁決(吳志達)11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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